一、转入标准
1、转出医院的主管医生或患者及家属与我院联系,由医务部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/急诊科值班医生,双方经电话联系,共同评估后认为病人适合转院;
2、我院有空床、适合的人员和诊疗技术可为转入的病人提供服务;
3、病人有支付诊疗费用能力。
二、转入程序
1、专科医生/急诊科值班医生接到外院要求转入后,第一:要判定转入的原因(晋级医疗情况、进一步专科治疗、病人家属要求转院);第二:获得转院病人的基本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),转出医院主管医生(或家属)姓名及联系方式,交费方式;第三:联系护士站,安排床位;第四:如病人符合转入标准,则联系转出医院的医生,准备病人转院及告知转院时间。
2、转出医院负责病人转运期间安全;如为我院前接,所派出的医务人员负责病人转诊中的安全。
3、在转院过程中发生病情不稳定的病人,须首先在急诊科得到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再送相应病房治疗。
一、转出标准
1、院内、院外会诊讨论不能确诊的疾病。
2、我院暂时没有条件开展治疗的疾病。
3、危、急、重症患者有必要转院抢救的疾病(须确保患者转院途中安全)。
4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需专科医院治疗的疾病。
二、转出程序
1、对于需要转院的病人,主管医生与病人/家属协商同意后,方可转院。
2、由主管医生开出转院医嘱,办理出院相关手续及联系转院车辆等相关事宜。
3、病情严重者由转出科室主管医生、护士护送转院,以确保病人安全,转运费由病人自负。
4、责任护士作好病人及病人随身物品的整理准备工作。
5、主管医生完成病人转院小结:包括病人病情,入院后病人所接受的治疗和操作,病人继续治疗需求,转院的理由等,交给病人/家属。
6、病人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。